守住底線,遠離紅線係列共分為政治紀律負麵清單、組織紀律負麵清單、群眾紀律負麵清單、工作紀律負麵清單、廉潔紀律負麵清單、生活紀律負麵清單六個部分,本期為工作紀律負麵清單。
工(gong)作(zuo)紀(ji)律(lv)是(shi)黨(dang)的(de)各(ge)級(ji)組(zu)織(zhi)和(he)全(quan)體(ti)黨(dang)員(yuan)在(zai)黨(dang)的(de)各(ge)項(xiang)具(ju)體(ti)工(gong)作(zuo)中(zhong)必(bi)須(xu)遵(zun)守(shou)的(de)行(xing)為(wei)規(gui)則(ze),是(shi)黨(dang)的(de)各(ge)項(xiang)工(gong)作(zuo)正(zheng)常(chang)開(kai)展(zhan)的(de)重(zhong)要(yao)保(bao)證(zheng)。保(bao)證(zheng)黨(dang)的(de)各(ge)項(xiang)工(gong)作(zuo)順(shun)利(li)進(jin)行(xing)離(li)不(bu)開(kai)嚴(yan)明(ming)的(de)工(gong)作(zuo)紀(ji)律(lv)。違(wei)反(fan)工(gong)作(zuo)紀(ji)律(lv)的(de)行(xing)為(wei),侵(qin)犯(fan)了(le)黨(dang)的(de)正(zheng)常(chang)工(gong)作(zuo)秩(zhi)序(xu)
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為黨組織和黨員劃出了工作紀律“紅線”,主要劃分為5個方麵24條負麵清單:
第一方麵:貫徹上級決策部署和新發展理念不力
1.工作中不負責任或者疏於管理,貫徹執行、檢查督促落實上級決策部署不力,給黨、國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財產造成較大損失。
2.貫徹創新、協調、綠色、開放、共享的發展理念不力,對職責範圍內的問題失察失責,造成較大損失或者重大損失。
第二方麵:工作失職失責
3.黨組織在黨員被依法判處刑罰後,不按照規定給予黨紀處分,或者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,應當給予黨紀處分而不處分。
4.黨組織在黨員受到黨紀處分後,不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和組織關係對受處分黨員開展日常教育、管理和監督工作。
5.黨組織在黨紀處分決定或者申訴複查決定作出後,不按照規定落實決定中關於被處分人黨籍、職務、職級、待遇等事項。
6.因工作不負責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員叛逃或出走。
7.在上級檢查、視察工作或者向上級彙報、報告工作時,對應當報告的事項不報告或者不如實報告;縱容、唆使、暗示、強迫下級說假話、報假情。
8.在黨的紀律檢查、組織、宣傳、統一戰線工作以及機關工作等其他工作中,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
第三方麵:形式主義與官僚主義
9.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隻表態不落實。
10.熱衷於搞輿論造勢、浮在表麵。
11.單純以會議貫徹會議、以文件落實文件,在實際工作中不見諸行動。
第四方麵:違規幹預與插手市場經濟、司法等活動
12.違反有關規定幹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、土地使用權出讓、政府采購、房地產開發與經營、礦產資源開發利用、中介機構服務等活動。
13.違反有關規定幹預和插手國有企業重組改製、兼並、破產、產權交易、清產核資、資產評估、資產轉讓、重大項目投資以及其他重大經營活動等事項。
14.違反有關規定幹預和插手批辦各類行政許可和資金借貸等事項。
15.違反有關規定幹預和插手經濟糾紛。
16.違反有關規定幹預和插手集體資金、資產和資源的使用、分配、承包、租賃等事項。
17.違反有關規定幹預和插手司法活動、執紀執法活動,向有關地方或者部門打聽案情、打招呼、說情,或者以其他方式對司法活動、執紀執法活動施加影響。
18.違反有關規定幹預和插手公共財政資金分配、項目立項評審、政府獎勵表彰等活動。
第五方麵:違反保密、考試、外事紀律
19.泄露、擴散或者打探、竊取黨組織關於幹部選拔任用、紀律審查、巡視巡察等尚未公開事項或者其他應當保密的內容。
20.私自留存涉及黨組織關於幹部選拔任用、紀律審查、巡視巡察等方麵資料。
21.在考試、錄取工作中,有泄露試題、考場舞弊、塗改考卷、違規錄取等違反有關規定行為。
22.以不正當方式謀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國(境)。
23.臨時出國(境)團(組)或者人員中的黨員,擅自延長在國(境)外期限,或者擅自變更路線。
24.駐外機構或者臨時出國(境)團(組)中的黨員,觸犯駐在國家、地區的法律、法令或者不尊重駐在國家、地區的宗教習俗。